通知公告
关于继续执行《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办法》的通知
(明生态工贸〔2026〕3号)
为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,根据上级通知,现就《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办法》(明生态工贸〔2025〕8号)及2026年三明生态新城“共有产权”房源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将第二条支持对象“自本办法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在三明生态新城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或者个人。”修改为“有意在三明生态新城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或者个人”。
二、延长《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办法》(明生态工贸〔2025〕8号)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。
三、2026年三明生态新城“共有产权”房源库汇总表
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管理委员会
2026年1月19日
